2019
09/24
14:32
炎炎烈日下,一抹深蓝身影出入在山间地头,他们是金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正在处理一起涉林违法案件。8月10日,民警接到线索,称某地有涉林违法行为,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原本用于种植树木的山场被人擅自破坏,现场堆放着污水管、水泥搅拌机等建设工程设施,甚至在山场内还建起养鸡场……
金华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当地建筑老板陈某为停放挖掘机、堆放建筑材料等需要,擅自将山体挖平,并用围墙筑起一个堆放场。陈某因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金华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对陈某作出罚款和限期恢复林地原状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金华市森林公安机关扎根基层,恪尽职守、克难攻坚,全方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提升生态建设成果,全时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8月29日23时50分,武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宅镇有人抓石蛙,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抓获违法嫌疑人龚某,据调查,龚某当晚骑车进山区抓捕石蛙14只。石蛙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大量非法抓捕将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目前,龚某非法狩猎的行为已被立案侦查。
随着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高,近年来金华市森林公安机关接到多起群众举报的非法狩猎案件报警,收缴禁猎工具一批。群众参与监督,森林公安的涉林违法打处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面环山夹一川,盆地错落涵三江”的浙中盆地丘陵地貌,孕育金华丰富的森林资源。2003年,金华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市、打造“森林金华”目标,坚持走生态富民、绿色发展之路;2012年,金华市全力推进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同步创建;2019年3月,金华获批成为全国首个以地市级为创建主体的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试点。
面对这三次飞跃式发展,金华森林公安全体民警充分发挥森林卫士的职能,突出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这一主业主责,坚决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
金华森警秉持“民意主导警务、警务响应民意、共护共享成果”理念,高水平推进森林城市“林区警长制”建设,并与地方公安机关构建起情报共享、联防联动、快速反应的执法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一批盗滥伐林木,破坏农用地,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坚决护卫森林城市及森林城市群建设成果。
2018年以来,金华市森林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29起,民警人均刑事案件破案数居全省第二。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由该市森林公安机关联合地方公安机关共同侦办的“5·14”专案因打击力度大、成效明显,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予以充分肯定,省公安厅发来贺电。
近日,金华市森林公安机关1名民警荣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个人二等功表彰,4名民警荣获浙江省森林公安局个人三等功表彰;兰溪市、浦江县森林公安局荣获浙江省森林公安局集体三等功表彰。
2017年3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因村民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以前是某造纸厂基地,以芒杆草为主,扑救很困难。由于特定的可燃物类型,火灾发生后,蔓延快,火强度大,救援人员无法靠近扑救,金华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安排专业水力灭火队伍增援塔石扑救,在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队的共同努力下,不到一个小时,扑灭明火。
针对使用传统风力灭火扑救极易发生余火复燃、扑救人员伤亡的问题,金华森林公安于2012年创新性引入“引水灭火”森林火灾扑救机制。
在充分利用金华山区水源分布优势的基础上,推进实施浙江省丘陵地区森林重点火险区和金衢盆地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森林消防蓄水池1300座,并推广使用一批柱塞泵、膈膜泵、高扬程离心泵等“引水灭火”新型扑救装备,有力提升“引水灭火”基础保障能力。从传统风力灭火到“引水灭火”扑救机制的转变,大大提升了该市森林火灾扑救效率,有效降低了森林火灾扑救队员的安全风险。
2016年至2018年,金华市发生森林火灾20次,同比下降68.2%;2019年以来更是实现了森林火灾“零”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率降至历史最低,有效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金华森林公安“引水灭火”及林区“双禁”等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并先后两次获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此外,金华市借鉴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机制,于2016年启动以网格化管控为特色的林区“双禁”工作。在森林防火紧要期,严格执行“基层党员干部一线设卡检查、护林员一线巡护、森林消防队员一线布防、林业干部一线巡查、指挥员一线督导”,全力遏制野外违规用火。同时,针对南方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相对零散、兼职为主这一客观现实,于2016年组建5支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实现了跨县、市域森林火灾应急联动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