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1/10
13: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强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天然林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树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金华 办公室主任
赵良平 生态司司长
徐济德 资源司司长
张志忠 动植物司负责人
王志高 保护地司司长
刘 拓 发改司司长
程 红 林场种苗司司长
王海忠 公安局局长
闫 振 规财司司长
郝育军 科技司司长
孟宪林 国际司司长
丁立新 人事司巡视员
田勇臣 公园办副主任
潘世学 工作总站总站长
张艳红 基金总站总站长
黄采艺 宣传中心主任
金 旻 天保中心主任
李 冰 经研中心主任
刘世荣 林科院院长
刘国强 规划院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研究审议天然林保护修复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称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办公室”,设在局天保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局天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天保中心其他班子成员担任。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