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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通知

2020

01/10

13:5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加强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天然林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树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金华  办公室主任

      赵良平  生态司司长

      徐济德  资源司司长

      张志忠  动植物司负责人

      王志高  保护地司司长

      刘  拓  发改司司长

      程  红  林场种苗司司长

      王海忠  公安局局长

      闫  振  规财司司长

      郝育军  科技司司长

      孟宪林  国际司司长

      丁立新  人事司巡视员

      田勇臣  公园办副主任

      潘世学  工作总站总站长

      张艳红  基金总站总站长  

      黄采艺  宣传中心主任

      金  旻  天保中心主任

      李  冰  经研中心主任

      刘世荣  林科院院长

      刘国强  规划院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研究审议天然林保护修复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称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保护办公室”,设在局天保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局天保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天保中心其他班子成员担任。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